马克思主义学院全日制本科生
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(2023年)
按教通〔2023〕55号“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2022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”要求,根据《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》(校政发〔2015〕134号),为保证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。
第一条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第二条 自主选择专业的时间为第一学年结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。
第三条 申请条件
1. 不得跨招生时的文、理大类选择专业。
2. 修完相应时间内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,成绩合格。
3. 成绩以教务系统里档案成绩单的成绩为准。
4. 未受任何纪律处分。
5.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,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艺术、体育类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招生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的学生、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,均不得自主选择专业。
第四条 工作实施
1.学院成立2022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组,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;
2.学院每学期确定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;
3、学生自愿申请,填写《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1),请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学业情况及综合鉴定(需注明成绩是否合格,是否有违纪记录)并签字后,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,于2023年9月12日前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,逾期不再受理。转出学生的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,确保材料真实有效,复印的证明材料,要核实原件无误后,在复印件上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。转专业学生的成绩以全部成绩平均积点为准。
4、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,对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基本条件、学习成绩、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,结合学院当年接收自主选择专业学生人数计划进行综合考核,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。
5、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按照课程学习成绩高低进行择优接收。通过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,获得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证书等技能证书,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,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,承担过科技创新项目者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。
6、学院2023年9月19日前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综合考核工作,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后,填写《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3)报教务处。
7、经学校审批同意后,组织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。
第六条 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、学习年限、学费标准按重新选择的新专业执行。
第七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,补修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。原已获得的课程与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为相同或相近课程(学分差别小于0.5学分)的学分,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;其他课程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。
第八条 其他事宜按照《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》(校政发〔2015〕134号)和“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2022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”要求执行。
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起开始执行,学院负责解释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3年9月5日
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
接收学生计划表
学院 | 接受转入专业 | 现有人数 | 接收人数 | 咨询人、联系电话 | 咨询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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